第624节(1 / 2)
只是,冲到了一半,却看到了沈美云和季长峥。
她脸上顿时带着警惕,“你们是?”
沈美云抬眼,细细的打量着宋玉书,宋玉书的模样不错,细长的瓜子脸,五官很薄,丹凤眼,皮肤白净通透,哪怕是蓬头垢面几天,也不影响身上的那一股灵动。
只是——
在这灵动之外,多了几分暴躁。
显然,宋玉书不算是好脾气。
沈美云看完,心里便有数了,“你母亲找到季家人,下跪让我们来帮忙,给你介绍一个部队的对象。”
这话一落,宋奶奶脸色一变,“美云——”
这孩子怎么把这真实目的说出来了?
玉书那孩子知道了,还不得闹翻天?
哪里料到,原先还暴躁发脾气的宋玉书,在听到这话后,骤然沉默了下去,她不是生气,而是不可置信。
“我妈给季家人下跪?”她下意识地否认,“不可能。”
季家虽然厉害,但是他们家有个宋玉章,不说和季家平起平坐,但是大家能处在一处当邻居。
从这里就看能出来,她母亲和季家人的地位。
在宋玉书的眼里,她母亲可是女强人啊。
当年在单位的时候,那也是说一不二的。
听到宋玉书的质疑,沈美云没有解释,她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宋玉书。
就这样。
宋玉书的脸色骤然苍白了下去,唇微微颤了下,“妈——”
她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怎么能给别人下跪?
宋奶奶没去看宋玉书,她只是把头轻轻的扭过去,只是扭过去的一瞬间,眼泪就跟着下来了。
没入了肩头的靛蓝色棉袄上,旋即,在上面打出一片湿润的痕迹。
宋奶奶的沉默,让宋玉书心如刀绞,她深吸一口气,强行把眼泪逼回去,“苦肉计对吗?”
“你又想对我使这一招,你最喜欢的不是我哥吗?”
“你为了我,给别人下跪,你觉得我信吗?”
哪怕是心里难受的要命,但是嘴里,她却说出了最为伤人的话,宛若一把把利剑,扎到了宋奶奶的心里。
她当即踉跄了下,“玉书!”
宋玉书声音悲愤,强迫自己不去看这一幕。
“你做了选择了,你早都做了选择了,你选择的是我哥,是我哥!”
她大吼道,“所以,你现在这样又是为什么?”
“你既然不在乎我,你管我嫁给谁?我就是嫁给街头的乞丐,也和你无关!”
宋奶奶闭了闭眼,一行清泪从眼角滑落,“你听我解释。”
宋玉书抿着唇,看着她冷笑。
宋爷爷似乎也要说话,被宋玉书同等态度对待后,他的肩膀也跟着佝偻了小爱情。
听到这里。
沈美云微微蹙眉,显然这里面还有内情,她是不知道的。
不过,这不重要。
总要的是,她明白了这里面的一件事。
那就是,宋玉书和宋奶奶处于决裂当中,而宋奶奶不想让她做的事情,她偏要去做。
就好比是青春期叛逆的孩子一样。
父母越是不喜,他们越是要去做。
这眼前的宋玉书,又有什么区别。
沈美云,“我打断下?”
宋玉书像是个炮仗,“你别开口,你是我妈找来的,肯定是她找来的说客,说服我不要去嫁给张卫国。”
沈美云挑挑眉,“还真不是。”
这——
“我是来支持你的。”
宋玉书,“?”
宋奶奶,“?”
饶是,向来脾气暴躁的宋玉书,也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美云,“你要嫁给张卫国?”
宋玉书扬了扬下巴,嗯了一声,精致的下颌线弧度完美。
说实话,宋玉书的长相是沈美云很喜欢的那一卦,她的五官很薄,甚至是眼皮也很薄,灵动又干净。
“那走吧,我带你去他们家提前感受下嫁人后的生活。”
宋玉书丹凤眼一横,“去就去!”
这——
宋奶奶犹豫了,“美云,这不太好吧?”
沈美云笑了笑,“宋姨,你既然让我来帮忙,那么请相信我。”
如果不相信的话,那么请换个人。
原先如果沈美云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的话,在看到宋玉书后,她便转变了策略。
这么好看的一姑娘,要是真嫁错人,倒是可惜了。
她也是女同志,自然知道这里面的问题,对于女人来说,这辈子宁愿不嫁,晚嫁,也不能错嫁。
普通人的试错成本太高,一旦错嫁,后果不堪设想。
宋奶奶听到沈美云这话,顿时陷入了沉默,“我知道了。”
“你去吧。”
她把这件事全权交给了沈美云。
“张家在哪里?”
沈美云问宋玉书,宋玉书茫然了片刻,她低声道,“我不知道。”
她在钢厂的财务科上班,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而且还是财务专业。
她比沈美云还要大三岁,所以宋玉书其实比沈美云幸运,她是念完了大学的。
后面就直接进了钢厂财务科,成为财务科里面的骨干。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熬几年,她可能就是财务科的老大了。
毕竟,在财务科来说,学历没人比她高,家世没人比她好,至于能力,宋玉书的专业能力,自然不容置疑。
宋玉书能够和她哥宋玉章叫板,能力自然也不差的。
沈美云听到宋玉书的回答,她并不意外,但是却挑眉,“你都要嫁给那个男人了,你连他们家在哪都不知道?”
宋玉书,“他是在厂里追的我。”
当然,对方是在厂里面那些男同志追她的里面,条件最差的一个。
她要答应张卫国,说实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沈美云见她提起张卫国,没有半分的害羞,她心里便有数了。
宋玉书不是喜欢张卫国,她就是纯粹和父母作对,对方越是不让她嫁的,她越是要嫁,说白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起来,不过是对方在引起父母的重视。
当然,叛逆也是其中一种。
“知道他们家大概的方向吗?”
这——
宋玉书沉默了下,“在崇文那边,我听人提过一嘴,应该是在花市大街的三条胡同。”
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位置。
“走吧,去看看。”
这——
宋玉书站在原地,她没动。
沈美云回头看她,挑眉,“怎么?不是说要嫁给他吗?我带你去他家看看,踩踩地?”
宋玉书还是没动。
沈美云来了一个激将法,“不敢?”
宋玉书当即一扬眉,眼皮一挑,“谁说我不敢了?”
她的皮肤太过白皙,以至于,眼皮处的青紫色血管,也格外的明显,细腻到极致,反而让人过目难忘。
果然是个炮仗性子。
沈美云忍不住在心底笑了笑,对于对方的性格算是拿捏的死死的。
“那就跟上。”
出了宋家,沈美云便让季长峥把车开上,当小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