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小爹和他的猫(Tg)(4 / 14)
”
他脸上沾满了女人下体的味道,细长手指接着从脸颊流淌下的水,连内脏都被染上了不属于他的颜色,是个彻头彻尾的骚货,一个人人都爱人人都怕的漂亮婊子。
周红弯腰冲他学了两声狗叫:“反正你是我的吧。”
“你说为什么会没人进来啊,”她又歪头望着门口,轻笑着说,“就说那些人喝酒都是假喝,拿在手上好看,所以不上厕所,只有我是真喝。”
白思源捂嘴咳嗽不停,好久才从口袋里摸出房卡:“送我上四楼我要换衣服。”
“你什么时候把衣服放到四楼了?”
周红引着他上电梯,他微醺似的,一阵咕咕噜噜地回复,双颊飞着红云,他说泰语慵懒,语调起伏不大,是好听的,只是周红没什么好奇心,而白思源也不想刺激她,不然又要愤世嫉俗起来了不是吗。
占三千亩的地起那么高的楼,上层的套房留给下层宾客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房卡都是随请帖寄的,盼着你睡几夜玩几天,也成个会员,来办酒会,宴宾客。
打包与行李?你收下请帖,自然有人交接安排。
每每这时,白思源真的感觉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妹妹,互相诋毁之外,他不得不包容着她,明明他们同龄,佛历2536年,他出生时,正是泰兰德翻来覆去血腥政变的时候呢,不过,那段日子,对他来说依旧阳光灿烂,算好时节。
“喂,你记得韩谭吗?”洗完澡他清醒了些,坐在窗上,夜幕压在他身上,不压他冷艳,艳压就嗜血。
周红眼睛不抬,捧着他的脚趾剪指甲,敷衍地唔了几声。
“说话。”
“不是他的某个姘头吗,你说的,希望我没记错。”
“他很年轻就干得很高了,在你们这里很不容易呢,”白思源顿了顿,又道,“99年正好有一波破格提拔年轻干部,24岁当了法院副院长。”
“哇。”女人略显冷淡。
“你不是嫁给我,你是我的盟友,我们想要的东西,都会得到的,这叫-。”
我们会是最幸福的一家人,真正的家,和其他血缘都无关。
“什么意思。”作为纯种国人,庙堂之上的东西对周红有着深埋于基因的吸引力,白思源不会无缘无故说废话,他是要送自己当官吗,周红忍不住勾起嘴角,她这样履历的人?
“我伯母那种蠢货都当上了教育部秘书部长,新首相组内阁的时候,你不努力些,我会很丢人的。”
【1】
楼上的人所讨论的韩谭,此刻也在思索着一些楼上人的事情。
“我说,一家子生了对姐弟,有一个是同志,另一个是不是也特别有可能是同志,不管从基因,还是影响来说——”韩谭没打比方,刚刚他是真看见周礼群大姐缠着个长发及腰的妖姬耳鬓厮磨咬得不亦乐乎。
本来他只是对初恋情人的所有爱屋及乌……要不是他应酬完她们就从阳台消失不见了,真欲同这姐姐把酒言欢几回。
所以周礼群也可能是喜欢过自己的吧,他们曾有瞬间,是相爱的,会吗,他以前,现在,之后会喜欢男人吗?病症会遗传,他总那么钦佩姐姐,因为姐姐勇敢,不世俗,所以他也向往勇敢,不世俗吗?
或许,他今天要订婚的女人,也只是一个幌子罢了。
他不觉得周礼群错,周礼群怎么样都好。
观察过被阳光射透的纯白山茶花吗,层叠的花瓣,阴影处藏的色都是幻变而缤纷的。
花语是,执着,温柔,孤傲,高洁。
为了形容他,他背下三千的花语。
舍友早看不惯韩谭做梦了,刻薄地指着他唤朋友来看:“得,又发神经病了。”
显然在场只有这个人能如此对韩谭说话,和书忱,从情怀讲,他当年是宿舍的大哥,班里的支书;从现实讲,他一年百亿,用美刀记;从道德制高点来讲,他娶了初恋女友,从来洁身自好,没有小三,男的女的都没影。
果然韩谭从善如流,低头认错:“好吧,今天他订婚竟然还会请我,我就冷静一点吧,这些年做的够不体面了,不能辱没他的善良与温柔啊。”
“你妹的原来你也知道不体面,你损死了,”和书忱闻言舒了一口气,笑骂,“都几把兄弟,有什么过不去的,老二都没怪过你。”
要说韩谭做过的最损的事,就是包养舞蹈学院的学生照周礼群整个七分像送去演同志电影。
白驹过隙,日子倏忽不在,同学少年各自出走,当官,创业,深造,韩谭甚至算不上他们中最玩物丧志的,他家底厚,无功无过地混着,也不会差。
许多人和事儿,不用努力就能够记住,有些东西,你想破脑子都想不起来。一个人,在世界上走一遭,什么都不放弃,什么都不丢弃总是倾向不可能。和书忱不可逆转地进入中年,早就开始仔细筛选往事,毕竟采访,自传,都要放点能大谈特谈的东西。
比如创业之初的故事。
各个假期他们总要去各个地方跑一跑的,好男儿嘛,志在四方,大二暑假,韩谭突发奇想,这四方城的蚯蚓我们都抓遍了,嘿,不如去礼群老家玩。
那里不是有革命遗址吗,去看看也怪好。
周礼群眼皮都不抬:“不要。”
喂,就没去过恁家啦,养出你这文静高雅的风骚样,就算是穷山恶水,那我们也觉得是好的啊。
“好你下辈子投胎去吧。”
从小到大周礼群没有过男性友人,这残缺让周礼群和大学里的男人逗嘴,都是学着周红和男人说话的样子,不去认同,不即不离,有些逼人,但实在又知道轻重。
他大概是个天生要众星捧月的婊子,蜕变得好快,学得出色极了。
手风琴,吉他,写剧本,打篮球,下棋,洗照片,杂拌的手艺目不暇接,被红某人压抑着的风情终于催熟了,喷发了,元旦的校晚会,他站在台上主持,洁白的西服,如同在开放一朵优雅而盛大的昙。
下了台,下了课,他幽幽离开所有人的视线,忙着工作,忙着自力更生。
自视甚高的王孙爷们人前唾他“小白脸”,“乡巴佬”,背地里不依不饶地约他吃饭,带他玩;普通男同学,只敢背地里骂他几千遍“骚情”,当面却畏着,甚至有时候周礼群做班长主动关心一下他们,他们还能高兴,得意许久。
被拒绝两次,一宿舍大院公子哥愤懑起来,我们给你钱行了吧。
“不要,八月农忙着呢。”
老二,你爸妈都不在了我们就是你亲兄弟,我们帮你种田哈。
第三次,周礼群终于放下书,清浅透亮的眼珠在正午阳光下熠熠生辉,让人尽情迷失在他灿烂的微笑和话语中:“服你们,田抵给村里了,别祸害田了,我能带你们转转,不过老家土房太小,住不下你们这些大佛,你们晚上还是去城里住旅店吧。”
那个叫周店的村庄有巨大的威力,包括现在和书忱回想起来,仍是头晕目眩,已经走过的路,闭塞崎岖,恍若梦境。而早就提醒过他们不要开车的周礼群倒是望着窗外十分快乐,丝毫不提他从如此穷乡僻壤,走到七百公里外的天子脚下,有怎样的眼泪,辛酸,隐情,他的人生,是怎样的云遮雾绕,关险无数。
他只是趴在窗户上指着小路两旁满眼的绿笑眯眯地说:“青纱帐,我最喜欢往青纱帐里走了,打仗的时候,人往里面一钻,蚂蚁一样就消失了。”
“你见过小鸳鸯在里面野战吗。”后座有人有气无力地坚持发情,